汉墨香香 发表于 2004-11-21 14:08

闲居论书

初学者要迅速地掌握某块碑或某本帖,可以在掌握基本的笔法之后将侧重点放在结构上,然后再逐渐锻炼更精巧多变的笔法;而一个已有一定临池功底的人要求变创新,则可以从笔法的变化开始,后及结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个初学者临习一块碑或一本帖,都必然要经历一个从形似到神似的过程。而要形似,则主要就是掌握该碑帖的字形结构,笔法稍稍单调一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等到字形已初步掌握,就可以侧重于追求笔法的精巧多变,进而掌握原碑帖的风神气质。对于一个已有一定临池功底,渴望走出原碑帖,求变创新的人来说,改变笔法可以使原有的风神气息首先为之一变。尽管字还是原碑帖中的字,但字里行间的气息却不复是原碑帖的气息了。(至于如何变以及变后的效果如何,则是另外一个内容)这样由少及多,由笔法而至结构,到最终才能形成一种独特的整体风格来。比如我们可以试着用魏碑的笔法来写王羲之的字形,尽管字仍是王字,但其中的精神意趣却离王颇远了,这是很明显的一种变化。浙江的白砥先生便是代表。

汉墨香香 发表于 2004-11-21 14:20

闲居论书

书贵用笔,笔贵用锋。用锋之妙,尽在于“提按”二字。初学者作书,往往多按而少提,其字了无生气。盖按者用力实,提者用劲虚。劲虚而能令墨入纸三分,非高手不能为也。
书之妙道,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缺一不可。笔法则为诸法之根本。当代书坛,碑学正炽,又加展厅效应之影响,作品动辄八尺丈二,粗看气势逼人,夺人眼目;细品之,则味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盖因笔法之单调耳。
米元章曾论书云:“得笔,虽细为发髭,亦圆;不得笔,虽粗如椽,亦褊。”可谓得笔中三昧。若用之于实践,则书至细处,当令其圆润而稳重;书至粗处,当令其沉着而润泽,乃为得笔。而吾以为此句用二字即可概之——曰:“中锋”。      
世论书法,皆以中锋用笔为上。然绍兴赵雁君独得侧锋之妙。凡书只用羊毫,侧锋行笔,任意挥洒,往来无碍。盖因其习书功力弥深,故笔笔入纸三分,力能扛鼎,殊为难能可贵。余曾有幸睹其真迹,叹谓当今书坛,能得笔法之神髓者,唯赵氏等数人耳!
书法若比之于音乐,则毛笔书法如阳春白雪,硬笔书法如下里巴人。同是书法,却实有高下雅俗之分,也是无奈之事。
吾谓习书临帖,唯“解构”二字。解乃分析、分解之意;构为合成、组织之意。初习帖,将其笔法结体细细分析,取其精神意趣,然后用其笔意,构成自家体格。世谓入帖与出帖之法,当是此意也。只知入而不知出,只知解而不知构,习者之病也。

黑翅 发表于 2004-11-21 16:28

闲居论书

学习了!

羽一先生 发表于 2004-11-21 18:44

闲居论书

不错!
有启迪意义!

惟心 发表于 2004-12-31 20:46

闲居论书

都来学习了

无佛 发表于 2007-3-30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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