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杯”首届新疆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克拉玛依杯”首届新疆书法大赛征稿启事为弘扬中国书法艺术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书法艺术创作,推动新疆书法事业快速发展,推进克拉玛依市打造“世界石油城”的宏伟目标,决定举办“克拉玛依杯”首届新疆书法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克拉玛依市、油田党委宣传部;克拉玛依市文联;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区文联;克拉玛依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提倡书写反映克拉玛依建设发展的相关内容。
2、书法:文字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作品展出后归承办方收藏。
3、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宣纸竖式印屏上。
4、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疆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费用:本次大赛作品每件收参赛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未收到参赛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6、备注: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篆刻另纸附释文。
三、评审
由新疆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四、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2年9月在克拉玛依市隆重举行,展出入展作品120件。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克拉玛依杯”首届新疆书法大赛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颁发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本次大赛一等奖6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2000元。
3、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作品集、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7月1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收稿和参赛费邮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91号市文化馆。
邮编:834000。
收件联系人:崔磊
刘永强
参赛费收款人:崔磊
电话:0990 —6887379
13689968583
13999306993
“克拉玛依杯”首届新疆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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