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
为响应中国书法家协会大力发展书法事业、促进当代书法艺术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艺术事业、促进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山东省书法家协会拟于2012年10月份在“中国牡丹城”——山东菏泽市举办“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展览拟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主办,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市文联、菏泽市书法家协会、曹州书画院承办,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协办,本展览每两年举行一次。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文联
菏泽市书法家协会
曹州书画院
协办单位: 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
顾亚龙
中国书协理事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省书协主席
刘
勇
菏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孙丰华
菏泽市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组委会委员
孟鸿声
省书协驻会副主席
靳
永 省书协主席团委员 秘书长
尹慧萍
菏泽市文联主席
盛长义
菏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州书画院书记
曹
钰
省书协副秘书长
菏泽市书协主席
王金书
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评审委员会根据《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篆刻家、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
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年7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2年10月份在菏泽市曹州书画院举行,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一等奖5人,每人奖金5000元;二等奖10人,每人奖金3000元;三等奖20人,每人奖金1000元。入展作品200件,收藏费每件400元。
3、非山东省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6月15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活动进程请关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274000)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888号菏泽市文联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办公室刘文彦 电话:0530-5223136
参评费须通过邮局汇款,邮局汇款地址:(274000)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888号菏泽市文联首届“牡丹奖”书法作品双年展办公室刘文彦 电话:0530-5223136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地址: 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内9号楼邮编 :250002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1年11月15日
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投稿登记表
姓
名
(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性
别
省
份
年
龄
邮
编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手
机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作品尺寸
作
品
释
文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此表可以复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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