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中小学生“祖国好•家乡美” 主题实践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图片
本帖最后由 贵州省书协 于 2012-3-7 09:54 编辑2012年贵州省中小学生“祖国好•家乡美” 主题实践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图片附:征稿启事“祖国好•家乡美”主题实践活动2012全省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征稿启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部于2011年8月26日下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中小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为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举办2012年“祖国好•家乡美”主题实践活动全省中小学生“名诗名言”书法大赛,使更多的中小学生加入到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行列中来。一、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明办、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文联2、承办单位:贵州省书法家协会3、协办单位:各市、州、地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联、书协二、征稿范围、对象: 全省各地中、小学学生均可投稿(本展不收参赛费)。 三:征稿要求: 1、书体不限,竖幅,不装裱。尺寸:135×67cm之内,每人限交1幅。2、内容要求:书写“名诗名言”。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1)、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座机、手机);(2)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学校、年级、班级;(3)、指导教师(姓名、电话、限1人),不按要求填写取消参赛资格。四、奖项设置1、小学组:一等奖(10人)、二等奖(15人)、三等奖(25人)。一等奖指导教师奖(10人)。中学组:一等奖(10人)、二等奖(15人)、三等奖(25人)。一等奖指导教师奖(10人)。2、中学组:获奖一等奖的作者(年满18周岁),可作为申请加入贵州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备注作者请于2012年8月之前(具体时间由各地定),将作品交到所辖文联书法家协会,由当地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联、书协联合组织专家初评,推选中学组及小学组优秀作品各50件。初评后于2012年9月1日前报送省文联书法家协会(附名单电子版),9月15日前省文联、省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省级获奖作品。(地址:贵阳市科学路66号省书协 邮编: 550002咨询电话:0851-5815288)。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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