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總理的真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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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總理1976年1月8日去世後,我們整理了周恩來和鄧穎超兩人的工資收入和支出賬目。收入只有單一的工資和工資節餘部分存入銀行所得的利息,別無其他進賬。而支出的項目比收入的項目要多一些,大體有這樣幾項:夥食費、黨費、房租費、訂閱報紙費、零用費(購買生活用品),特支:補助親屬和工作人員、捐贈費。e
從有記載的1958年算起,截至1976年,兩人共收入161442.00元。用於補助親屬的36645.51元,補助工作人員和好友的共10218.67元,這兩項支出佔兩人總收入的1/4。5F3&
這說明兩位老人對有困難的同志都給予補助,他們把同志們的困難看成自己的困難,對親屬、對同志體現了無微不至的關心和愛護。比如說,給周總理開車多年的司機鐘步雲,因克什米爾公主號飛機失事遇難,多年來總理、鄧大姐都關心著他的家人。得知他的女兒結婚,鄧大姐給她送去300元作為結婚的費用。在60年代這300元可不是小數了。鄧大姐經常這樣講,拿自己的錢補助同志,也就節約了國家的錢,這些同志就不會再向國家申請補助了。^ 周總理的月薪404.80元和鄧大姐的月薪342.70元,合起來是747.50元,在當時領導人的收入中,算是不少的。五位常委的工資都是一個級別,而夫人們的收入就不等了。總理和大姐沒有親生子女,經常把剩餘的錢拿出一部分來補助他人。他倆除每月應繳納的黨費外再多餘的錢,積蓄夠5000元就交黨費,在我到西花廳工作的期間,他倆曾三次交黨費共計14000元。總理去世後,兩人合計積蓄5709.80元。這以後,鄧大姐個人還交過3000元黨費。80年代,隨著工資的調整,鄧大姐收入增加,1992年7月最高達到過706.50元,她仍然堅持艱苦樸素的生活,仍然幫助有困難的親屬和工作人員,對執勤部隊進行生活補助,捐贈希望工程、亞運會等。-N2
1992年,鄧大姐去世後,我們遵照她的囑托,把她所有的積蓄,包括已購買的國庫券550元,共計11146.95元,全部交了黨費。)wZT
閱後令人感動落淚,這就是中華民族的精神.想到某些人真是死一萬次都不夠。y3he[:
周恩來總理的真實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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