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以上均有奖)辽宁省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入围以上均有奖)辽宁省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征稿启示
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提高海城市书法艺术的整体水平,巩固海城书法在继承传统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为了推动海城市申创“中国书法之乡”,扩大书法在群众文化中的影响力,海城市文联 、海城市教育局、海城市老干部局、海城市宣传中心、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市书法家协会拟于2012年1月举办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同时将出版《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集》。现将征稿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海城市文联
海城市教育局
海城市老干部局
海城市宣传中心
海城市广播电视台
海城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海城市书法家协会
二、投稿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的古诗文或歌颂海城发展的自作诗词等。
2、作品规格:不超过六尺的条幅(竖式)或斗方、扇面。书体不限,作品无需装裱,一律不退稿。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4—6方,自制印屏。篆书附释文。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以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电话、通讯地址及彩色生活照片一张,(学生请注明学校、年、班级和辅导老师)。另同时将电子版个人简历(含艺术简历)、照片,发送至书协电子邮箱 lnhcsf@163.com。
4、本次展览分三个组别:少儿组(18岁以下)、中青年组(19—60岁)、老年组(60岁以上)。
5、参加作品不收评审费。
6、截稿日期:2011年12月5日。(以寄送日期为准)
三、 大赛评审:由本届展览组委会及特邀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少儿组、中青年组、老年组分组评审。
四、作者待遇:
(1)老年组评出优秀作品30件,入围作品20件。凡获优秀作品以上者,颁发获奖证书,即具有加入海城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
(2)中青年组评出优秀作品90件,入围作品50件。凡获优秀作品以上者,颁发获奖证书,即具有加入海城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
(3)少儿组评出优秀作品60件,入围作品50件。凡获优秀作品以上者,颁发获奖证书,以及海城市少儿书法学会会员证,待年满18周岁,凭此证更换海城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证。
(4)凡参加本次展览的入展和入围作者均赠送作品集一本。
五、收稿地址:
海城市民政局六楼 海城市社会企业管理处综合办公室
李文岩3725500 朱丽平13050098000
寄稿地址:
海城市安铭路7S—12号陈振新 13998081176
邮 编:114200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书法展”字样)。
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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