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书法 发表于 2011-10-9 15:29

第九届全国刻字艺术展征稿

一、组委会名单
    主
任:赵长青
吴东民
徐建华
    委员(姓氏笔划顺序):
唐云来
    秘书长:张陆一
赵雁君
华康明
    副秘书长:沈岩松
洪顺章
二、征稿方法:
1、
作者在见报之日起到2012年4月20日前,将作品照片(一律为8吋彩色照片)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初评。初评入选的作者接到通知后,将原作按要求寄至指定地点进行终评。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
2、
作者可多次投稿,一律不收参评费。
3、
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
三、征稿要求:
1、
作品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3厘米。
2、
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
3、
请在作品(照片、书法、原作)背面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何级书协会员、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尺寸、材质;草、篆书请附释文。来稿一律挂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刻字展”字样。
4、
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如发现代书代刻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
投稿作者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投稿,不得异地投稿。如在异地投稿者,需由当地书协提供证明。
6、
投稿作品一律不退,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
7、
凡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启事各项条款。
四、作者待遇:
1、
中国书法家协会给优秀作品、优秀作品提名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给优秀作品作者颁发稿酬10000元,优秀作品提名作者颁发稿酬5000元,入展作者稿酬1000元。同时每位作者赠作品集一册。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终评落选作品发收藏费500元。
2、
作品一经参展,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作品评审:
1、 2012年5月初,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2012年6月中旬对原作进行终评。入展作品500件。
2、
评选优秀作品。凡进入优秀候选作品的作者一律进行现场面试,最终评出优秀作品10件和优秀提名作品15件。
六、截稿日期:2012年4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初评收稿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108号B座1楼典集文化“第九届全国刻字艺术展”办公室
邮编:310004
    终评收稿地址:浙江省永康市博物馆 “第九届全国刻字艺术展”办公室
邮编:321300
    联系人:许晓俊
    联系电话:0571-8518418113989868858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

jiutian 发表于 2011-10-1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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