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贾秀平 发表于 2011-9-28 12:41

(转)第五届黄河明珠“中国乌海书法艺术节”征稿启事

第五届黄河明珠“中国乌海书法艺术节”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的艺术成就,展示艺术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乌海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第五届黄河明珠.中国乌海书法艺术节。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乌海市委、市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海勃湾区委、区政府

三、征稿范围

    凡年龄在17周岁以上的社会各界书法家、各级书协会员和书法爱好者及海外华人均可应征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

2.作品规格及要求:作品需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作品规格以竖式为主、尺幅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不收手卷、册页;作品无需装裱(特殊装裱请附设计稿或自我托裱)。

3.作品背后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4.投稿时请用挂号或快递邮寄,信封上标记“征稿”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5.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需通过邮局汇参赛费30元,未收到参赛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6.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30件、入展作品200件。

六、待遇

优秀作品每件奖金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600元。入展作者赠送作品集1册,所有入展和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获得优秀作品作者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2月

2.地点:乌海市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1年11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2个月内由承办方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邮编:016000

联系人及电话:文涛 13664853374 0473-2059909 青格乐 15049793230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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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贾秀平 发表于 2011-9-28 12:42

第五届黄河明珠“中国乌海书法艺术节”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的艺术成就,展示艺术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乌海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第五届黄河明珠.中国乌海书法艺术节。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乌海市委、市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海勃湾区委、区政府

三、征稿范围

    凡年龄在17周岁以上的社会各界书法家、各级书协会员和书法爱好者及海外华人均可应征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

2.作品规格及要求:作品需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作品规格以竖式为主、尺幅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不收手卷、册页;作品无需装裱(特殊装裱请附设计稿或自我托裱)。

3.作品背后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4.投稿时请用挂号或快递邮寄,信封上标记“征稿”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5.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需通过邮局汇参赛费30元,未收到参赛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6.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30件、入展作品200件。

六、待遇

优秀作品每件奖金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600元。入展作者赠送作品集1册,所有入展和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获得优秀作品作者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2月

2.地点:乌海市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1年11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2个月内由承办方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邮编:016000

联系人及电话:文涛 13664853374 0473-2059909 青格乐 15049793230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8月18日

万盛贾秀平 发表于 2011-9-2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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