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贾秀平 发表于 2011-9-19 11:17

(转)“瘗鹤铭”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瘗鹤铭奖”全国书法作品展
征稿启事



典藏于镇江焦山碑林的“瘗鹤铭”,为六朝石刻,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历代书家推崇备至。为弘扬这一优秀文化遗产,提高书法创作水平,展示当代书法艺术创作成就,发现和培养优秀艺术人才,着力打造这一艺术品牌,镇江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瘗鹤铭奖’书法艺术大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联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文广新局
三、承办单位:镇江焦山碑刻博物馆 镇江市书法家协会
四、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五、征稿要求
1、本次展览分为初评和终评。初评请投寄作品照片,每件照片收取评审费30元。进入终评的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投寄原作。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书写自作诗词,提倡书写与镇江或瘗鹤铭相关的诗、词、联、赋及评论、心得。(内容参见焦山碑林网站)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最大不超过六尺,形式不限。
4、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二个以上边款拓片,其中一份需自行黏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金。
7、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10件、优秀提名作品20件、入展作品400件(含优秀作品)。
六、待遇
⑴ 优秀作品奖金每人10000元人民币(税后),优秀提名作品奖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税后)。
⑵、入展作者付稿酬800元人民币(税后)。
⑶、优秀、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一部。
⑷、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⑸、本次大赛奖金、证书、作品集在首展开幕式后40个工作日内寄出,由承办单位负责。
⑹、大展组委会拥有优秀、入展作品的所有权。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底
2.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1年11 月3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40日内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焦山碑刻博物馆刘文英收(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邮编:212008
电话:0511-88800729,0511-88833712,15862990351
联系人:刘文英、杨远辉、何未艾

中国书法家协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1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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