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祥败诉是中国文艺批评的悲哀
郭庆祥败诉是中国文艺批评的悲哀王炳学 文艺还需不需要批评?正常的文艺批评还有没有生存的空间?近日,范曾诉郭庆祥批评文章侵犯名誉权一案闹得沸沸扬扬,成为中国书画界的又一公案。这一事件必将对中国文艺批评带来很大影响,乃至在一定程度上会左右文艺批评的导向。文章缘起郭庆祥在2011年5月26日《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的一篇批评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读罢郭文,又看了该事件有关报道及新闻追踪,很不平静,如鲠在喉,一吐为快。我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范、郭两位有什么个人恩怨和前嫌,就中国文艺批评来讲,我觉得郭文尽管措辞比较强烈,但还是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对作品进行评价,没有超出艺术批评范畴,没有刻意进行人身攻击。“批评是揭示文学艺术作品的美和缺点的科学。”普希金老先生早已下过定论(普希金《论批评》),也就是说批评不仅仅是揭示作品中美好的东西,对缺点也可以进行剖析研究和客观评价,以便引导作者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作品,不断改进与提高。郭文中比较“露骨”的一段讲到:“现在有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其实也有过度包装之嫌。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人物造型大同小异。他的人物画虽然是写实的,但其中不少连人体比例,结构都有毛病。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他的诗不但韵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内容上,不少是为了自我吹嘘而故作姿态,不足挂齿。”尽管措辞有一点过激,让当事人听着很不舒服,然而郭文也只是对客观艺术事实的有针对性地评价,没有明显的痕迹涉及到这位大家的人格品行。而“作坊式”、“流水线式”批量生产书画作品已经成为当代相当一部分书画创作的常态,说深一点,我们不能不承认对有些人来说书画艺术已经没有创作可言。郭文以点带面,实际是对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的一种忧虑与无奈。记得我上学的时候,老师在提到文艺创作时抛开文学专门讲范曾先生在人物画上的精神内涵和艺术个性,那时候范先生风头正劲,家喻户晓,其以神韵著称的人物画备受国人青睐,其在书法和人物画上的造诣也不会因一两篇评论可以抹杀。但是,冷静地、客观地分析,也请范先生扪心自问,您画第一个苏轼的时候是创作,当你画到第五十个、第一百个苏轼的时候还能不能称为创作?不仅仅是范老先生,在当代功利色彩非常浓烈,一切以换银子多少为目的的所谓书画市场,有多少书画作坊、有多少条流水线在高效生产?我们卖的不是作品,是技术、是手艺,书画家已经沦落到普通工匠的层面。作为一名深深喜欢书画批评的书画爱好者,看到“范郭”官司闹得不可开交,真的感觉心有余悸,以后的书画批评我们该怎么写?如果我写出有点锋芒的文章是不是也会有人对号入座告上法庭?书画家大笔一挥能赚个锅满盆溢,我们弄篇文章不一定能发表,既是发表了也只能是可怜的一两百元的稿酬,给孩子买袋奶粉都费劲儿,赶上哪位爷张嘴索赔五百万,我连内裤卖了都赔不起。再写东西还真要琢磨琢磨,笔下流淌的也许不仅仅是浓黑的墨迹,而是我们用心血换来的烦恼和灾祸。由此我想到了近些年的文艺批评发展,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年,书画艺术和其他姊妹艺术取得了辉煌的繁荣与发展,但是文艺批评不断萎缩,甚至名存实亡,这是不争的事实。当代文艺无批评,特别是没有针对文艺创作个案研究棒喝式的批评。真批评少,假批评而真追捧的多。敢于说实话、泼冷水、唱反调的仅仅限于泛泛的、非针对个人的、隔靴挠痒般的所谓批评。批评变为逢迎、变为吹捧。无论是书画也好、文学也好,针对个体的评论文章99%篇幅描述作品的优点、特点、功力与创新,溢美赞扬的词汇一筐一筐地堆砌罗列,唯恐捧得不够高,唯恐说的不够绝美。有点良知的批评家还记得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文章最后,弱弱地、以商量的口气提出一点点建设性意见:如果在某某方面再注意一点、在某某方面再提高一点,会更加怎么样怎么样。真正一针见血、敢于指名道姓将批评主体批得体无完肤的批评文章已经绝迹N多年。笔者也不例外,得罪人、写完以后受累不讨好、让人看着不舒服,甚至怨恨的文章谁会写啊。真有这样的“愣头青”,别人在心里只会笑话你“傻冒”。究其原因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评论对象喜欢听“赞美诗”,喜欢被抬轿子、被吹捧,不愿意听到不喜欢的“杂音”;二是写批评的作者不愿意得罪人,更不愿意因为讲了几句实话、真话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官司。而其根本还在于利益驱动,各方利益主体谁都不愿意损害别人的既得利益进而殃及池鱼损害到个人利益。翻开中国文艺批评的历史,敢于直言相谏、秉笔直书的文艺评论、学术争鸣随处可见,因为文人是有骨气的,文人的风骨是不被世俗杂念所左右的。柳公权的一句“心正则笔正”让皇帝老儿听了都不爽;鲁迅与胡适的争执延续了20余年,两人以笔为刀在报纸杂志上“对骂”,鲁迅的《出卖灵魂的秘诀》单看标题就会闻到辛辣甚至是血腥的味道,说到底两个人只是意识和主义之争,谁也不会对簿公堂,因为这是文人间的事情,何必把架打到社会上利用社会机器来调停?六十年代,郭沫若与高二适两位先生的《兰亭真伪之辩》引发了一场大争论,郭沫若在反驳高二适的文章开头有这样一段话,很值得我们品味:“对于学术问题,高先生肯把不同的意见提供出来,进行讨论,这是很好的事。《兰亭序》依托说,如果经过《驳议》,证明确实是‘站不住脚’,我愿意认错……”(原载《文物》一九六五年第九期)。郭沫若何等人也,新中国文艺界的一面旗帜,高二适先生仅仅是一个不为外人祥知的普通学者,如果自己的证据站不住脚,愿意认错,这又说明郭沫若何等的心胸与气魄?在美国,有影响的大评论家一篇实事求是的评论能决定一本书是束之高阁还是流行畅销,也没见那个作家因为评论家说自己的作品不好而官司相见。文艺需要批评,张海先生在《坚持健康的书法批评》一文中强调:“书法批评是文艺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坚持正确健康的书法批评,无疑是繁荣当代书法艺术的重要手段之一。”并对批评家如何健康批评,以及书法批评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2011年5月11日《书法报》)。批评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不足,可以给艺术家创作一些有益的启迪,可以引导艺术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忠言总会逆耳,敢于说实话,提出不足和缺点才是真正的良师益友。郭庆祥官司败诉,在新闻媒体随机采访中,有的人说出的理由可笑之至:这样的文章对范先生画作的价格影响很大;对范先生的身心造成很大影响。殊不知真正醍醐灌顶、戳到痛处的文艺批评才是批评的最高境界,这样的批评也许让被评论者一时不舒服,心里难以接受。但是痛定思痛,反思自己,作者会由此而猛醒,创作会更上一层楼,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当年陈独秀见到沈尹默的书法,一句“字俗在骨”,把“沈书”说的不值一文,当时沈尹默先生书名日隆,知名度也非常高,但沈先生没有认为侮辱人格诉诸公堂,而是听取意见转习魏碑十年增长骨力。文艺批评就应该是很辛辣、很尖锐的。还记得一幅漫画,把文艺批评比喻成鸡毛掸子,过去的文艺批评是用掸子把儿敲击作者头部,让其真正感觉到疼的滋味;而现在的文艺批评是用掸子的羽毛轻轻梳理,唯恐伤及毫发。这正是文艺批评的悲哀,如果批评的风气不改,批评将真的不复存在。在此也想劝范老先生几句:您老人家七十又三,已过古稀之年,名望地位财富应有尽有,几十年风风雨雨,人生也应该早已经看透,何必为一篇评论文章而大动肝火,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闹得腥风血雨、剑拔弩张?大可不必。即便真的批评过激,说了什么过头话,我想您也不应该反应如此强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可能每个人都说你的好,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认可你的东西,外国总统选举也没有100%全票通过,中国的历代伟人也不是人人都山呼万岁。如果就此一味纠缠,您丢掉的不仅仅是少卖几幅字画、少赚几两银子,更重要的是你的名望与人品。学学前贤古人吧,大度一点。如果都不能经受住一点点不同的声音,肚子怎么能撑开一条船呢?无论是尖锐也好、偏颇也好,我支持郭庆祥先生,这样的文章已经离我们太远了,郭先生满可以直接点名,那样的批评会显得更真诚、更无私、更坦荡。也强烈呼吁正在拿起笔书写文艺批评的同道,坚强一点,挺起我们的腰杆,坚持正确的文艺批评,敢于批评,敢于揭短,我们“秉笔直谏”没有错。我相信,大多数书画家和文艺创作者是可以理解的。也许有一天我们因为“出言不慎”也会被告上法庭,假如判决还算公正,我们败诉,卖肝卖肾卖脾卖肺也会赔偿“巨额损失”,但是就是不能出卖我们的良心、正义和那份风骨。郭庆祥败诉,真正是文艺批评的悲哀,但我们不希望这样的悲哀继续。呼唤批评,呼唤真正意义上的文艺批评的回归,呼唤给正常的文艺批评一个生存的空间。 还是喜欢看秋菊打官司,其他人的官司俺不懂,更不感兴趣 文艺问题要动用权力来解决,也是特色之一了。支持批评无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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