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墨白 发表于 2011-7-13 10:10

第三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第三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白石精神,创新传统文化,追求学术高度,推出艺术精品,集中展示当代中国书法创作风貌,特举办第三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全国书法作品展”。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一、 主办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湘潭市人民政府

二、投稿事项
1、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发表之日起至2011年10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投稿要求:为保证评选顺利进行,投稿一律先投寄8寸作品照片,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作者待接到组委会办公室正式通知后投寄原作。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齐白石艺术节”字样。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
4、作品要求:古今诗词、联、赋等健康向上内容均可;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竖式,不收册页、长卷;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cm、宽45cm;来稿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附释文。
5、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一次性寄出,每幅作品照片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参评。中国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收参评费。未入展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的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粘贴在作品右下角。入展作品不退稿。

三、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评选出优秀作品20件,每件奖金8000元;入展作品200件,收藏费每件800元;入展作者均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所有优秀、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和作品集一册。

四、作品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先对作品照片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确定后由组委会办公室正式通知作者寄原作一件(须与照片上的作品一致),评委会从入围作品中再评出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

五、展览时间、地点
2011年11月在湖南湘潭齐白石纪念馆举行展览开幕式和颁奖仪式。

六、收稿、汇款地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芙蓉中路怡景财富广场11248室
邮编:411104
收件联系人:何宫言   电话:0731-58553811   13786258005
收款联系人:姜河   电话:0731-58553756   13786295859

七、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3、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展览组委会。
                                                            第三届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
                                                            “全国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11年7月15日

沐风堂 发表于 2011-7-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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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莲生 发表于 2011-7-15 15:09

用照片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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