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2011年招生简章
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2011年招生简章作者:来源:中国国家画院发布时间:2011-4-18
中国国家画院是文化部直属、国内从事中国画创作与研究的最高专业机构。自2004年秋季聘请院内外有丰富创作经验和学术成就的著名书画家设立教学工作室,正式开设高研班以来,先后培养了大批艺术人才,成为国内最具成果与影响力的中国画再教育基地之一。为适应中国国家画院新的发展形势,2010年,我们在维持原有工作室规模的基础上,对教学计划作局部调整,使之更具针对性,以培养更多、更高质量艺术人才。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
2、各地画院和美术单位的专业创作人员、艺术院校的美术教师和业余从事美术创作取得优异成绩者。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或自学成才者(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学员,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可适当放宽标准)。
二、师资及教学方式:
1、国画高研班。分山水、花鸟、人物3个专业。由本院和院外著名画家在本院设立工作室进行教学。教学形式分为专业课与理论修养课两种,教学方法一般采取集体授课、示范和讲座。专业课按山水、人物、花鸟由各工作室导师安排每月的创作指导,内容为中国画与书法的临摹、写生和创作,理论和其他辅助课程包括中外美术史、知识修养、作品赏析等,由中国国家画院聘请国内一流的美术家、艺术理论家他和知名学者组成的教学导师委员会导师授课。
2、岩彩画高研班。由国内著名岩彩画创作研究家任教,在分析、了解中外岩彩画观念、原理、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传授岩彩画技巧、研究并掌握其语言规律、拓展艺术创作空间,为当代美术的创新培养生力军。
3、书法创作研究班。由当代书法大家沈鹏先生主持教学,同时聘请一批有实力的知名书法家辅助教学,既重视笔墨技巧,又注重理论水平,使学员在书法实践与研究两方面得到提高。
4、书法高研班。由当代书坛代表性书法家组成工作室授课。通过对传统碑帖的分析、临习,书法史、书法理论的学习,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创作水平。
5、书画兼修班。由中国国家画院部分著名书法家、画家组成导师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通过对传统碑帖、历代名画的临习,提高笔墨技艺,同时兼修书法、山水、花鸟及书画理论,全面提高修养、增强艺术功底。
三、招生专业、人数、学制、结业
1、专业及人数:
国画高研班
a.山水画:龙瑞、程大利、范扬、苗重安、张志民、杨长槐工作室,各10人;
黄格胜、于志学、赵卫、梅墨生、林容生工作室,各6人。
b.人物画:刘大为、刘文西工作室各10人;
张江舟、李延声、刘健、于文江、梁占岩、纪连彬、申少君、孔紫工作室,各6人。
c.花鸟画:詹庚西、高卉民工作室,各10人;
邓嘉德、陈鹏、贾广健工作室,各6人。
岩彩画高研班:唐秀玲等人组成的导师工作室,6人。
书法创作研究班:沈鹏工作室,20人;
书法高研班:曾来德工作室,10人;
胡抗美、李刚田、周祥林、曾翔、张弓者(篆刻)工作室,各6人。
书画兼修班:中国国家画院画家、书法家导师组工作室,10人。
2、学制:均为一年。开学日期:2011年9月。
3、结业:各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国家画院院长签署的结业证书。
四、学费:
1、按各班情况不同分别收取。
国画高研班、岩彩画高研班、书法创作研究班:3.5万元、3万元。
(名称下带有下划线的工作室学费为3.5万元,未带下划线的工作室学费为3万元。)
书法高研班、书画兼修班:2.5万元
2、办理入学手续时一次交清。
3、学费中不包括赴外地写生的差旅费。
4、港、澳、台、外籍学员学费参照有关规定另定。
五、报名和录取: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6月2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3时。
(根据报名情况,有可能提前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向中国国家画院教学部索取“报名表”,或从中国国家画院网站(http://www.chinanap.net)下载“报名表”,按要求逐项填写。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创作作品彩色图片5张以上(7寸以上彩色照片或印刷品);
②个人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证明复印件;
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上五项材料备齐后,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面交或邮寄至招生办公室。
3、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8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418681 传真:010-68486401
4、考核与录取:由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和工作室导师根据报名交来的作品或图片,经考核,择优录取。入学后如发现材料不实,将作退学处理。
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
六、其他:
1、学员食宿自理。
2、外地学员在京的暂住证及其他事宜自行办理。
3、学员在入学时要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一切报名材料不退。
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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