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一来客 发表于 2005-5-10 15:25

贾庸熙的行书六条幅

有人知道贾庸熙的情况吗?

冰山一来客 发表于 2005-5-10 15:29

贾庸熙的行书六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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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一来客 发表于 2005-5-10 15:29

贾庸熙的行书六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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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风破 发表于 2005-5-10 15:43

贾庸熙的行书六条幅

贾庸熙民国众院议员之一!

见:
旧国会第二次之恢复
吴宗慈
民国六年六月,国会第二次被非法解散,西南六省爰有护法之役。七年在粤召集国会,继续议宪,北方亦召集临时参议院,组成第二届非法国会,选举徐世昌为总统,法统纷歧,南北对峙。八年曾有南北议和之举,事迄无成。九年再继续议宪时,西南六省政变纷乘,国人中裂,一部分留粤,一部分则流离颠沛于滇蜀之间。北方则有直皖两系之军阀决斗,直皖役终,越年直奉再战,其结果则直胜而皖奉败,直系军人痛定思痛,知非法不足立国,全国舍第一届国会外无合法机关,于是有恢复国会之动议。盖旧国会恢复,既可收束北方非法之局,而西南护法之举亦冀可以终了,时势推移盖有不得不然者,非尽关于人事上变化也。民国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天津遂有第一届国会继续开会,筹备处假顺直省议会开临时会之举,当时列席者参议院议员二十六人,为王凤翥、揭日训、杨福洲、祺克坦、荣厚、马伯瑶、文登瀛、杨择、陈铭监、侯汝信、刘文通、吴莲炬、赵时钦、王泽邠、张金监、王观铭、黄元操、万宝成、宋梓纳、谟图、姚翰卿、韩玉辰、蒋举清、王銮声、刘新桂、王家襄等。众院议员四十二人,为史泽咸、易宗夔、金贻厚、唐宝锷、万钧、孟昭汉、刘鸿庆、彭占元、魏丹书、许植材、李元亮、张廷弼、傅师说、黄明新、李庆芳、谢翊元、陈祖基、张联芳、张益芳、景耀月、余绍琴、黄攻素、张恩绶、贾庸熙、陈焕章、常堉璋、陈绳虬、陈蓉光、林绳武、杜成镕、罗永庆、李文熙、邵瑞彭、李景和、李克明、徐清和、曹瀛、侯元耀、王侃、张树桐、余次、吴景濂等。当日议决通告全国,声明此次在津集人理由,通电文云:民国议会自六年六月十二日遭非法解散,法系凌夷六战于兹乱且滋甚,现同人决议依法自行集会,惟因政治上之障碍,先于天津顺直省议会设立第一届国会继续开会,筹备处业于本日成立,一俟筹备就绪,即行定期开会,特此奉闻。第一届国会继续开会筹备处叩敬。斯时北方各省区均复电赞成,兹录曹锟、吴佩孚复电,用概其余,其文曰:敬电奉悉,频年内乱,错杂纠纷均由法律失效所致。今诸公准据职权,依法自行集会,实为政治光明之导线,谨代表国民为国会庆,为民国庆。曹锟、吴佩孚勘。六月一日筹备会开第二次会议,列席者参议院议员六十三人,众议院议员一百三十八人,人数骤增,政局形势亦陡转,于是议决通电全国,宣告国会自今日始继续行使职权,并宣告非法总统应即无效。其文曰:民国宪法未成以前,国家根本组织厥惟,临时约法依据约法,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则六年六月十二日解散参众两院之令,当然无效。又查临时约法第二十八条,参议院以国会成立之日,解散其职权由国会行之,则国会成立以后,不容再有参议院发生亦无疑议,乃两院既经非法解散,旋又组织参议院,循是而有七年之非法国会,以及同年之非法大总统选举会徐世昌之伪大总统,既系选自非法大总统选举会,显系纂权行为,应即宣告无效,自今日始应由国会完全行使职权,再由合法大总统依法组织政府,护法大业亦已完成,其西南各省因护法而成立之一切特别组织,自应于此终结。至徐世昌窃位数年,祸国殃民障碍统一不忠共和,黩货营私种种罪恶,举国痛心,更无俟同人一一列举也。六载分崩,扰攘不止,拨乱反正,惟此一途,凡我国人同此心理,特此宣言,惟希公鉴。参议院议长王家襄,众议院议长吴景濂暨两院议员东。

冰山一来客 发表于 2005-5-11 16:12

贾庸熙的行书六条幅

谢谢冬风破兄的资料,那么“辛酉年”应该是:1921年了。 这件六条幅还是旧装,应为民国时代旧装裱。
贾庸熙的字还请品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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