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如其人”与“道德自觉”
论“书如其人”与“道德自觉”傅德锋
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后世据此,评书必兼论作者人品。从知识分子伦理道德的立场而言,“书如其人”,并无可厚非,然近年来一些人从纯艺术的角度对此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认为要从特定的时代背景来看待书家的道德操守,并尽量给历史人物以一个更为公允的评价。而笔者认为,当我们在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也首先必须搞清楚一点,给历史上具有人格污点的人物正名“平反”,要首先分清楚书法与人品之间的主次关系,你不能因为曾经的奸党乱臣因为书艺高超,他所犯的错误属于历史错误,可以既往不咎,就对其卑劣行径予以太多的宽容,那么这不是在给当下的混迹于书法队伍当中的贪污腐败分子寻找口实吗?如此一来,会在广大青少年朋友当中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和误导?因此,在反驳“书如其人”的观点的同时必须大力提倡“道德自觉”,否则,我们就会和传统的文化道德精神背道而驰。下面就“书如其人”和“道德自觉”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
我们知道,书法作品乃是一个人在经历了长期的社会生活体验过程之后,将自己对自然万象的认识理解、对现实人生的感知体悟和对社会的理性认知,借助书法,以笔墨线条的艺术形式自然而然抒发表达的结果。这个过程未必需要有很明确的意识和目的。书家对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认识,会在自己的作品中自然地进行相应的反映和流露,这种反映和流露不是对自然万象和现实人生的简单的克隆和复制,而是经过一番审美筛选、提炼、融合之后,艺术性地反映在线条、结构、章法之中,作品的意境就是书家思想境界的某种反映。书法家的人生体验在作品中的反映,和作家和而不同,更多地是从潜意识出发的,甚至于很多时候连书家本人也不是很明确,很难用语言来进行清楚明确的表述。中国书法历来极为讲究精神气韵,早在西汉时期,扬雄就有这样的论述:“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扬雄《法言·问神》)这一论断,揭示了书法作品和书家内心世界的内在关系,书法作品正是作者内心世界的外化,是书写者个人品德的一种间接的、抽象的表现。挥写的过程,就是将自己内心中的一些生活经验、审美感知和思想观念等等借助工具材料和文字内容进行表达的过程。书法作品承载文字内容的同时,又反映出书作者的思想情绪。文字作为语言符号,起着传递文字信息的作用,而从艺术角度考察,留在纸上的墨迹,则有其文字以外的情绪表达,这种情绪源自于书写者内心,是书写者心灵当中的图画。
以上述论述来看,一般情况下,说“书如其人”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书如其人”不是指“书法像人(作者)的外貌”,而是指作者的精神气质。但我们不能据此钻入一个“好人写好字,坏人写坏字”的死胡同当中去。“书如其人”更多的是一种对艺术与人格精神的深度提倡,而非终极总结。也许我们可以从颜真卿、岳飞等等的书法作品当中感受一种“大臣冠剑,俨立庙堂”的忠义之气,但未必会从蔡京、秦桧、汪精卫等等书作当中一眼看出所谓阿谀逢迎、奴颜屈膝的奸佞之相。
就以蔡京为例,明朝张丑在《管见》中说:“宋人书例称苏、黄、米、蔡,蔡者,谓京也。后世恶其为人,乃斥去之而进君谟书焉。君谟在苏、黄前,不应列元章后,其为京无疑矣。京笔法姿媚,非君谟可比也。”由此可见,蔡京的书法渊源有序,痛快沉着,雄姿英发,与苏东坡、黄庭坚、米芾齐名,合称为烁古耀今的宋四家,并“为海内所崇”。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而“后世恶其为人,乃斥去之而进君谟书”,从这一事例,就会明白一个最根本的道理,那就是人品不高,书品再高,也会遭到人们的唾弃。当下对人品不高的的历史人物书作的重视,除了对其书艺水准的再度反思之外,更多的是从历史文物的角度来进行界定的。社会对书家树立高尚人品的提倡是以一贯之的,绝不会因为蔡京、秦桧这些特熟事例而有丝毫动摇。
从我国传统的“修齐治平”思想的角度而言,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大都遵循着一条“内圣外王”的人生道路,所谓“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们可以将这几句话进行新的解释,即国民素质的基础是公民的道德素质,因此要引导每一个公民都注意 “诚意、正心、修身”;继而谋求职业,爱岗敬业,建立美好的家庭(“齐家”),同时使孩子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每个公民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力求为社会、为国家多做贡献,国家就能兴旺,此即所谓“治国”;企及未来,中国要成为强国,在多元化的世界中,既要学习别国先进的经验,又要把中国传统中优秀的东西以及后来发展的先进文化传播出去,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做出贡献,即所谓“平天下”。
“修齐治平”的思想中体现的是一种积极进取、主动入世的精神。对于这种积极的人生哲理和人生态度,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光大。如果年轻人能以民族精神中的这种积极的人生理念作为支撑,那么当他们走向成人社会当中时,有望能抵御当下社会环境中的诸多不良风气。如果以“修齐治平”这一传统的民族精神作为奋斗的目标,一个人就会以终身学习的态度去不断完善自身,同时具有主动实践、影响他人和社会的主观能动性。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其中的根本是“修身”。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这八条目表现出很强的逻辑性,它们由小到大、由浅入深、由近及远、由简单到丰富,体现出了循序渐进的原则。
一个人成就自己的根本在于修身,对于一个书法人,不仅要修炼书内功,更要修炼书外功,人品修养始终是一切修为的前提,也是重中之重,忽视不得。
总之,作为一个有心者,通过大量的书史事实,对“书品即人品”、“书如其人”这一历史命题的认识所形成的基本观点可以形成如下的认识:
首先,人品与书品之间的关系的存在是无可辩驳的客观事实,但并不是说它们之间就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由于书品的高下是由书作者的综合素养所决定的,因而两者只能是作用与被作用、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不宜在二者之间直接划等号;其次,书品属于艺术范畴,人品属于道德范畴,不同范畴有不同的价值衡量和评判标准。当人品被人为地限定在道德伦理范畴之后,“书品即人品”无疑就是将道德标准作为衡量艺术的标准,将书品和人品直接混为一谈,显然犯有机械决定论的错误。再次,“书如其人”,把问题看成一个由书、人两极多元构成的多向关系系统。书法作品的存在样式是由人的多种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良好的人品因素一方面可以影响书法家自身的创作审美观念的形成,更有可能对欣赏者造成欣赏心理的直接影响。在这个系统中,书品与人品的关系作为系统中全部关系的一种关系而存在,决不是一种孤立的关系而存在。从这个意义而言, “书如其人”的命题不仅包含了“书品即(如)人品”的命题即“书品即(如)人品”成为“书如其人”的应有之意,也包含另外一层意思,即尽管“书品未必如人品”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我们却不能据此否定“书如其人”的科学性。因为在这里“书如其人”的正确性可以从影响书品的“非人品”因素及其作用中得到解释。否则,当代社会司法领域普遍采用的“字迹鉴定”也就没有了科学依据。因此,在反对人品决定书品、人品无关书品的同时,承认书品与人品关系的统一性,正确分析、客观评价人品对书品的作用,以提倡书法家重视和追求德艺双馨、人书俱佳的理想之境,无疑是理所当然,更是无可厚非的。
书法家只有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具有很好的道德自觉,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完善自己,才有资格作为人师,培养后学。才有当好领导,服务大家的正确意识。假如人人漠视品行的修炼,肆意冲破道德底线,那么,当代书法必将会在种种不良风气的综合作用之下无可救药矣! 聆听。。。。。 {:1_56:} 把“书品”和“人品”这两个毫不相干的概念强拉在一起到底有什么现实意义呢?
蔡京、秦桧的书法只能降低其价格而决不会贬损其价值。
谁敢说雷锋的字比秦桧的字好?
“写好字还要做好人”,这还用你之呼者也地论述一大堆吗?
黄晓丹 发表于 2011-2-14 10:09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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