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德锋 发表于 2010-12-9 18:23

书法批评的两个极端和五种误区

书法批评的两个极端和五种误区



傅德锋




书法批评一直是当今书法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也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其实,自新时期展览文化盛行以来,许多有识之士早已就书法批评的方方面面多有探讨和论述。笔者为此也曾撰有《直面当代书法批评》《论书法批评的障碍》《批评不是把人搞倒,而应是成人之美》等文章发表在专业报刊和各大书法论坛,引起了普遍的讨论和争议。




相对于美术批评和文学批评而言,很显然,书法批评更加难以开展,可谓困难重重,步履维艰。但,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颇具胆识和品艺修养的人,在书法批评方面取得了值得肯定的可喜成绩。
我认为,书法批评在很大程度上容易出现以下两个极端并陷入五个误区:




极端之一:处处叫好,吹捧无度。因为面对大家、名家,或者是自己的领导,或者是自己的老师,或者是自己的长辈,或者是自己的朋友同学,这种情况就很难避免。要么是慑于大家、名家与导师和领导的声望或权势,不敢或不便直言,唯恐开罪于他人,影响到自己。所以,不如叫好捧场,皆大欢喜。但这么做的后果是,当事人听不到真正好的意见和建议,往往蒙在鼓里,“自得其乐”,不利于自己的提高和发展。况且,吹捧过誉之词一旦泛滥,艺术审美与评判精神必将被慢慢消解,创作者从此紫雾绕身,飘飘欲仙,心生怠慢,忘乎所以,不知今夕何夕……就会像“温水煮蛤蟆”那样,最终被“倾情”捧杀。




极端之二:处处贬损,全盘否定。此种情况如果除去某种变态心理,一般出现在或者和自己有怨恨过节,或者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的人之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凡事都有个来龙去脉,批评总有相应的动机和目的。虽说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但自古至今亦多有文人相重的情况存在。如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他在一生当中一边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一边在文学和书法(尤其是书法理论)上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并且经常为别人撰文作序,竭力为当时社会推举人才、选拔贤能,其德艺人品,广为后世所称颂。由于苏轼过人的才华,欧阳修作为主考,面对苏轼的文章,也不竟感叹道:“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见,欧阳文忠知人识才的眼力极其敏锐,其选拨贤能的胸襟也是十分开阔的。然而,当下书坛,却存在有一种恶俗现象,那就是,一旦遇到与自己观点见解不一致或者有恩怨过节和直接间接的利益冲突者,就乱打棍子,或者冷嘲热讽,旁敲侧击;或者指桑骂槐,含沙射影;或者无论好坏优劣,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打击,全盘否定。有的甚至演变为严重的人身攻击,大有置之死地而后快之势。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棒杀!



这种绝对极端化的吹捧抬高和无情棒杀,都不是批评的应有之意,鉴于此问题我已在文首所提到的几篇文章中详细加以分析和讨论,因此,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批评的极端化(即捧杀和棒杀)有其深层的社会和文化心理根源,但细究其实,很大程度上不外乎经常陷入以下五个误区的结果:




误区A:主观臆测,信口开河。这种情况表现为,面对他人的作品或是文章,仅凭自己有限的见识和眼力,想哪说哪,只顾图自己的痛快,却无视他人的感受。你是雄强的,就说你一味霸悍,不够柔婉;你是细腻的,就说你缺乏豪气,不够放达。你的文章有持肯定态度的,就说你溜须拍马,恭维奉承;你的文章有持反对意见的,就说你有意拆台,滋事找茬。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但出现这种情况,大抵有两个原因,一是批评者本身缺乏全面的艺术修养,自身见识和鉴赏能力有限,勉为其难,自以为是。何况书法作品和文章本身风格多样,观点各异,见仁见智,实属正常。总之,此类现象尚在情有可原之列,无知者无畏,不知者不怪,一看了之,一笑了事,并无大碍。因此,建议那些涉及批评行业不深者,在评论他人时,一定要慎言谨行。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误区B:断章取义,偷梁换柱。这种情况表现为,某些人对他人的文章开展所谓的批评时,有意歪曲事实,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张冠李戴,偷梁换柱。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采取任何手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打个比方,其实,一幅作品当中的某几个字或者一篇文章当中的某几句话,单独挑出来来看,或许很扎眼,形似败笔,不够稳妥。但将其放到整幅作品和全篇之中,却甚为和谐,甚至有可能会是点睛之笔。如果批评者是出于艺术修养、见识和眼力等等的局限,勉强为之,倒在情有可原之列,建议此类人要加强学习,提高鉴赏阅读能力,要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有朝一日方有可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若是,明知故犯,有意为之,可能就是做人方面有欠厚道了!此属于道德范畴,故在此不再展开。




误区C:任情使性,颐指气使。这种情况表现为,有的人出于嫉贤妒能心理作祟,对他人抱有极端的不服心理,为了很快引起世人对自己的注意,托艺术批评之名,行损人利己之事。其实,老子有言:“祸福相依”,“杀人一万,自损三千”。损人者,往往自损,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咎由自取,惹火烧身,自食其果,得不偿失!不过,这种情况毕竟比较少见。我们还是希望这种情况越少越好,最好烟消云散,销声匿迹……因为这和真正的艺术批评毫不相干。




误区D:小肚鸡肠,缺乏胸襟。这种情况在批评的双方都有相应程度的存在。这也是书法批评的提出和能否被接受的一个关键所在。对于批评者,要祛除私心,本着艺术批评的根本规律客观公允地展开批评。批评者自身首相不能小肚鸡肠,缺乏胸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反之亦然。我这里还要继续强调我的一个批评观点,那就是,无论怎么批评,首先要给批评对象以起码的尊重。既要尊重对方的人格,更要尊重他人为艺术所付出的种种艰辛。




人性当中,本来就有喜欢赞美而不易接受批评的弱点,如果不讲究批评的态度、策略和方式方法,就往往适得其反。话说回来,人要学会换位思考,当你在批评他人时,也要适当考虑对方的处境和感受,批评也要掌握好分寸和尺度。作为被批评者,如果你事先尊重了人家的人格和劳动成果,你又以比较坦诚的态度展开批评,即使话说的有点过,对方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便人家不一定接受,至少也不会引起人家的反感。



如果你一开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劈头盖脸,一通指斥,把人家贬得一无是处,并企图以此来证明自己的高明,那这种批评方式估计很少有人会愿意接受。试想,如果有人也采取这种方式来批评自己,那你将会如何呢?!



作为被批评者,除去那种有意的贬损式的所谓批评之外,对坦诚的批评要有一种勇于接受的胸襟和气量,不能丝毫受不了他人的任何批评。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以人为镜,可以照己,以史为镜,可以明心。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十分有助于自身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思考和看待问题,更会有利于自身的长期发展。只要他人不对你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在艺术的范畴内,完全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意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你任何批评意见都不愿接受,估计,这种人也不是什么正常人。我想,其实批评的不尽人意,更多地时候来自于批评者批评方式的缺乏艺术性。



误区F:随意批评,缺乏典型。艺术批评要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要有普遍的影响力和社会意义。不是任何批评都可以构成真正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批评。批评对象缺乏代表性,太过于普通(主要指艺术成就),那这种批评,即使讲得再怎么“妙语连珠,精彩绝伦”,也很少会具有指导意义,最终会演变为一种说教式的空洞之谈。也会为他人所不屑。因此,从批评对象和批评事件的选取,也完全可以体现出一个批评者的眼光和品位。




综上所述,我认为,书法批评能否尽快进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除了社会体制、官本位思想等等因素的制约之外,与从事批评者未能找到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大有关系。只有自我批评与批评的充分结合,往往才可以弱化和消解这种矛盾。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当中,对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具有较深的体会,工作生活中的批评的开展都需要讲求艺术性,而社会也正是在人们互相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当中来维系社会关系的和谐的,那么,艺术批评岂不是更需要讲究艺术性?!作为批评者本人,如果能够谦虚低调,正确地估价自身,在批评他人时,尊重对方,讲究方法,注重批评的艺术性,被批评者一般都是可以不同程度地接受的,如此,则书法批评的某些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可以迎刃而解。

psf0225 发表于 2010-12-13 16:05

傅德锋 发表于 2010-12-29 02:21

好帖
psf0225 发表于 2010-12-13 16:05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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