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说书法的“美”“丑”之争【原载《书法》杂志2010年第3期】
重说书法的“美”“丑”之争 傅德锋 关于书法的“美”“丑”之争,一直是自我国进入新时期以来书法展览文化兴起之后的一个热门话题。书法界对继承取法正统意义上的经典碑帖和民间书法一直存在一种分歧。主张学习民间书法的人认为,正统意义上的经典碑帖在技法技巧等各个方面已几近完备,很难突破。而民间书法由于在很多方面还不尽成熟,正好可以从中获得某种启发,进而挖掘出新的东西来,能够写出更为适合当代人的审美观念的具有新意象新感觉的作品来。但由于很多取法民间书法的书家所创作的一些作品偏偏很难适合大众的欣赏习惯,大众欣赏群体认为只有像二王、颜柳欧赵、苏黄米蔡这些书家笔下的雅俗共赏的作品才是好的,才能够经受住历史的考验。平心而论,在书法由实用转向以审美为主的视觉艺术,书法从传统的书斋式的案头把玩进入现代化展厅从而特别注重形式感和视觉冲击力以来,很多具有探索精神的书法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吸收民间书法,创作出了很多意象独特和传统书法风格迥异的书法作品,给人们以新的视觉冲击和审美感受。但不可否认,在一些人笔下也确实存在大量的缺乏传统根基的不堪入目的信笔涂鸦之作,这些东西并不能给欣赏者以美的享受。也恰恰因为种种原因,这些造型怪异的作品经常在全国各种书展上入选获奖,无形中起到了一种导向作用,使得很多人尤其是青少年书法爱好者以此为高以此为美,趋之若鹜,东施效颦,以致此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些人为此担忧,大胆地站出来表明自己的不同观点。从引导初学者学习的特殊角度而言,这显然也是无可厚非的。下面笔者就最近在网络上的一个书法吧发生的一次关于书法“美”“丑”之争的话题进行一些分析。鉴于行文的需要,不得不大段引用,请读者勿以为赘。一位叫王天鸣的网友的帖子里面说:
“改革开放形势下文化环境的宽松和包容也是滋生艺术垃圾的因素之一,不仅仅是书法界,电影、戏剧、音乐、绘画、均在这30年涌现出了很多的笑话,有多少号称这大师、那大师的家伙嚼外国人的甘蔗渣,热外国人的‘文化’剩饭。你看看南方的一些电视节目,一大群瞪着无知的大眼睛的傻呼呼的美女主持和穿着稀奇古怪、花里胡哨服装的假娘们(上海人叫‘娘娘腔’),不男不女的小伙子们带着几百名同样瞪着无知的大眼睛的高中生、大学生‘哇塞’‘哇塞’‘哇——————’(至少他们或者她们不知道‘哇塞’是粗话),无知的观众培养出了像‘小沈阳’‘李宇春’‘周结巴’这样的货色”。这位网友以上所谈到的的确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是发生在娱乐界的特殊现象。这种现象到底好不好?的确需要我们深思。我们知道,文化环境的相对宽松和包容,确实有助于艺术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同时也会诞生很多畸形怪胎,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所能做的不是企图去完全杜绝这些,而是面对这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各种现象如何客观、理智、公正、无私地去分析、评价、对待,如何正确地引导尚缺乏分析辨别能力的青少年。有的人反对别人指指点点,认为大家都是具有不同的分析辨别能力的,谁要站出来说话,谁就是自以为是自作聪明,其实不然,由于每个人的先天禀赋、生活环境、所受的教育、理解认识能力(其中当然也包括年龄因素)的千差万别,实质上对外部世界的感知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普通人和那些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等相比起来绝不可能在一条水平线上。政治巨人和文化巨人对社会的影响是一个客观的存在,是无可辩驳的。具体到书法上,试问有几个学习书法的人会不受古今那些书法家和理论家的影响?就是所谓的“民间书法”也是古代具体的个体创造出来的,不会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存在。尤其对于处在成长阶段的广大青少年来说,正确的引导是非常必要的,是绝不可少的。可以说,是什么样的教育成就什么样的人,至少基础教育决定了一个人的基本文化知识结构。因此说,王天鸣的这种担忧并非毫无道理。
这位网友接着论述道:“书法、绘画界怎么能幸免呢?任意涂抹的造型叫‘新文人画’,用老年痴呆的颤笔划出的线条可不就得叫‘现代书法’?大糟老头子留上花白的长头发(或者剃个光头)可不就得叫‘艺术家’?审美习惯的培养很简单,民国以前的病态男人喜欢小脚女人,清朝的男人认为留上大辫子美不可言,从幼儿班开始就让孩子们每天模仿‘小沈阳’,长大后他们就会认为这样的做派才叫‘纯爷们儿——嚎’,丑书天天看,课堂天天教,(当然请上述的大家们授课。笔者注:此处指王天鸣在文中提到的一些‘丑书家’),2040年的一天,书法研究生班的一个学生虔诚地问导师:王羲之是谁?到那一天,164楼(笔者注:指一个很年轻但却出言粗俗的跟帖者)那个‘无知的小辈’会说,‘哇塞,丑书好好看,好好漂亮吔’,遗憾的是,你肯定能看见那一天!!!!”对王天鸣网友的观点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既然所谓的“丑书”能够在国家级大展上频频入选获奖,进而得到人们的认可甚至追棒,就说明非议“丑书”的人压根儿看不懂所谓的“丑书”,认识不到它的价值,只知道二王一路的“美书”之美,是井底之蛙。我觉得这的确是一个严肃的话题,我们还似乎不能武断地认为凡是在大展上入选获奖的作品就一定都是好作品,也不能武断地说,一些人喜欢看“小沈阳”等的节目,喜欢所谓的“丑书”就是毫无道理的。关键还要力求让青少年朋友分清楚何者为雅何者为俗?何者应该深入学习,何者大可一笑了之?传统的经典书风的确不可轻易废弃,主流引导不容忽视。但是对一些探索性的东西也不宜用一成不变的眼光来看待。我想,如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书法老师,他一般也不会直接让刚学书法的青少年练习自己擅长的那种夸张变形、粗头乱服的尚处于探索阶段的不成熟之作,无论自己怎么写,他都应该提醒和指导青少年从传统的经典碑帖学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真正好的东西迟早会得到社会的认可,糟糕的东西也必将会遭到大家的无情抛弃……但时下社会上存在的美丑不分、指鹿为马、胡乱吹捧、妄自标榜的不良风气倒是真的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警惕。
我们继续看王天鸣的帖子:“范曾大师说:‘装腔作势是最令人讨厌的。现在书法界很多人的字,我认为是装傻。一个书法‘理论家’对人们讲:把你的眼睛蒙起来写字,一定比你睁着眼写字好。我深深地批判这种观点。要知道,书法艺术、绘画艺术是视觉的艺术,眼睛起着关键的作用,把眼睛蒙起来写字,只会把字写得怪里怪气的。而现在欣赏的标准,就是以怪、以丑、以乱、以脏为准,只要你的字写得怪、乱、脏、丑,就是创意,并且,还有很多“理论家”来分析,说这种创意的构成是多么的奇妙,它是怎么样表现主义、怎么样现象学、怎么样符合柏格森精神学,等等,不一而足。其实,他们对柏格森什么都不知道。你到一个书法展,大体上可以看到,一个个都认为自己有个性,然而,加起来就是集体无个性,大家都把字写得歪歪斜斜的。一个人走路,如果东倒西歪,只能说明这个人体格不健全、心理不稳重。也有的是天生的,走路是协和步,有人写字也有这个意思。如果讲是天真的傻瓜,他这个简单,比那个装天真、装傻要好。他天生本身就是傻乎乎的,你本来就是个狡猾之徒,从眼神一看,就知道不是东西。你们到书法展览,可以看到无数的这样的作品。”这段文字里面所描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的确存在,我们经常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当今社会,人们为了迅速成名获取名利,各种“奇招怪术”可谓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只要能够尽快达到出名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对此苦思冥想,煞费苦心。本土的招数不足以招人眼目,就拿洋人的把戏说事,不怕引不起大家的注意。客观地讲,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无视世界各国文艺思潮、艺术观念的存在,也是不现实的。对国外艺术观念、创作理念的适当借鉴和吸收的确有助于我们开拓自己的思维。但对于书法这种诞生于我们这个古老的东方文明国度的极具民族特色的艺术来说,却不宜让外国的东西异化书法的民族特色,不能喧宾夺主,本末倒置。还是要遵循鲁迅先生主张的“拿来主义”。如果大家都说,什么都是外国的好,甚至外国的月亮也比中国的圆,那我们可就真的没什么希望了。我们的下一代在我们这一代的影响下就会失去民族的自信力。
再看一段王天鸣的论述:正如龚自珍在《病梅馆记》中说的那样----“或曰:‘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固也。此文人画士,心知其意,未可明诏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删密,锄正,以夭梅病梅为业以求钱也。梅之欹之疏之曲,又非蠢蠢求钱之民能以其智力为也。有以文人画士孤癖之隐明告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 ”将好好的字故意写的歪七扭八、如枯枝败草、张牙舞爪,还美其名曰:个性、创新。当然我并不主张顽古不化,但厌恶不具章法的糟蹋传统文化,先贤的东西还没有继承好,就开始闭门造车、任意胡为,谈什么创新?从何谈起?当今书展也迎合了一部分人的病态,一些丑书、怪书居然得奖,所以逼迫一些书家为了迎合个别所谓的评委的好恶,也在胡写乱画,使当今书坛病入膏肓,真是“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使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走上了斜路。‘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这就是当今书坛的真实写照。正如范曾大师所言:如果中国书法按这个方向前进的话,中国书法没有前途。”读完这段文字,我有这样的看法,全国书展的导向作用无疑是一个客观的存在,这位网友所描述的这种书法现象也并非空穴来风。许多人表示越来越看不懂时下的书法展览上的作品,看不懂众多传媒上琳琅满目的所谓“得意之作”,不知道这些作品究竟好在哪里!我觉得这有三种情况:一是某些欣赏者的确是由于所见不多,欣赏水平不高,看惯了二王、颜柳欧赵,就无法欣赏“二爨”、《好大王碑》和魏晋残纸,甚至看惯了沈度、黄自元和康熙、乾隆的书法,就连二王、颜真卿、苏轼、黄庭坚、米芾的字都觉得特别别扭。有的人看规矩平整的隶书、唐楷还可以,一见张旭、怀素、徐渭、傅山、王铎的大草,自己不认识,就觉得受不了,认为是胡写乱画。二是个人好恶的影响,只认可自己喜欢的风格,我是写二王的,你写魏碑,我就看不出你的好来;我是写秦汉魏晋的,你写宋元明清,我就觉得你那个太低级,我照样看不出你的好来。出现这种情况也有很多深层的原因,有客观上的理解认识不足的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唯我独尊思想的作怪。三是一些书家笔下的作品本来就缺乏起码的传统功底,笔下的东西确实很糟糕,的确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但由于当下的“造星运动”,往往把这些人抬得很高。利益的驱动使得一些批评家和评委指鹿为马、言不由衷,无限制的吹捧使得一些“皇帝的新装”成为了“惊世骇俗”的“得意之作”。而一些敢于说真话的人一旦指出这些作品的弊端,就会马上招致这些人乃至其门人弟子的围攻。就会以“你根本不懂书法”、“你的欣赏层次太低”“有什么资格来对别人评头论足”等等的说辞来堵反对者的口,这早就是当下书法界司空见惯的事了。
一言以蔽之,关于书法的“美”“丑”之争,说白了争论的焦点还是在于当代书法的主流导向问题。因着书法创作与鉴赏以及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也就使得这种辩论始终都不会有一个让大家都满意的结果。但笔者的观点是,无论这种争辩最后以什么方式而告终,或者始终延续下去,总比搞“一言堂”要好得多。至少这种争论会不断引起人们的相关思考,也会提醒学习书法的广大青少年朋友们懂得从多方面多角度去解读自己心爱的中国书法,让他们不至于受一种尤其是不太正确的艺术欣赏观念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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