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屏“状元杯”首届书画精品大赛征稿通知
本帖最后由 管布坤 于 2010-9-13 16:21 编辑风光如画、山川秀美的石屏是一幅天然的巨幅山水画,云南九大高原明珠之一的异龙湖,系祖国最南端的天然淡水湖。湖畔10万亩大杨梅馋人欲滴,湖内万亩荷花引人迷醉。这里,被誉为“文献名邦”;这里,被称为“文学南滇第一州”;这里孕育了石屏各族儿女,培养出一代天骄——“国朝第三人”,云南唯一的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这里,“海菜腔”和“烟盒舞”被列入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为充分展示状元故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展现“文献名邦”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书画创作水平,展示当代书画艺术成就,发现培养书画艺术人才,促进石屏书画事业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中共石屏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红河州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研究,决定举办“状元杯”书画精品大赛,竭诚欢迎全州及省内外书画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踊赐墨宝。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
红河州书法家协会
红河州美术家协会
承办:
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
石屏县文联
石屏县文体局
协办:
石屏县书法美术家协会
石屏县文化馆
二、征稿细则
(一)征稿范围: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篆刻作品。题材不限,欢迎表现石屏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主题的作品投稿,鼓励自作诗文、词、赋。
(二)作品尺寸:中国画、书法作品最大为四尺整宣,最小为四尺对开条幅、斗方。拒收横幅,油画、版画作品最大为150cm。
(三)投稿数量,投稿者每人限(单项)一件作品,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框、装裱。请在作品右下角注明:姓名、年龄、电话、详细地址,信封注明(美术)或(书法)。
(四)主办方有权将入展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五)作品所涉及的著作、肖像、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六)本次活动不向投稿者收取任何费用,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收藏。其余作品展览结束后,到石屏县文化馆白章宏处办理退稿手续。
三、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本着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由红河州书法、美术家协会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初评、终评。
四、入选数量及奖项设置
(一)入选作品,本次大赛共入选作品170件,其中:
一等奖:四名(书画各二名),稿酬各5000元,证书各一;
二等奖:八名(书画各四名),稿酬各3000元,证书各一;
三等奖:二十名(书画各十名),稿酬各1000元,证书各一;
优秀奖:四十八名(书画各二十四名),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
入 选:九十名(书画各四十五名),颁发证书。
(二)征截稿日期:从即日起至2010年10月20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三)展览拟定于2010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开幕式。
(四)入选作者,主办方将以电话(短信)信涵等方式通知作者本人。
(五)投稿地址和投稿方式:
1、所有来稿均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注状元杯)字样;
2、来稿寄:A、红河州石屏县文化馆 邮编:662200白章宏 电话:13887303386
B、红河州石屏县天竺街31号墨缘艺苑邮编:662200 吴锐 电话:13769308298
首届“状元杯”书画大赛组委会
2010年8月25日
信息来源:云南红河网:http://bbs.hh.cn/viewthread.php?tid=88179&extra= em27em27 本帖最后由 管布坤 于 2010-9-13 20:17 编辑
官方举办的展览
面向红河州以及省内外征稿
祝愿论坛朋友取得好成绩 好啊,支持 em1em1 支持 请问管兄:外省的是否可以参加? em1em1 em1em2 不要银子 大家就涂点寄去一不小心 还能挣点花花{:1_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