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中国社会 发表于 2010-8-28 16:54

张金梁先生论文

“正书”纵横论
张金梁


当前由中国书协举办的书体分类系列展览中,有正书、行草两项。行草书内涵历来宽泛,现在行草展在书体上没有突破;但正书展却不同,历史上的“正书”与现在“正书展”者内涵有很大差别,为了避免学术上的混乱及对当代书法名词的重新诠释,有必要加以讨论。一、正书溯源
“正书”一词,在《辞源》和《现代汉语辞典》中,皆释为“楷书”,这代表了当代学术研究与生活用语的一致性。明张绅《书法通释》曰:“古无真书之称,后世谓之正书。楷书者,盖即隶书也。……但自钟繇之后,二王变体,世人谓之真书。”由此可知楷书、真书、正书是体同名异,皆指魏晋之后官方规定的通行字体,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学者中,还有章程书、隶书、今隶、今分等名,称谓颇为复杂。
关于章程书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曰:“钟(繇)有三体,一曰铭石书,最妙者也;二曰章程书,传秘书教小学者也;三曰行狎书,相闻者也。”清顾南原《隶辨·隶八分考》释云:“章程书者,正书也。今所传钟繇《贺捷》、《力命》、《季直》三表,皆正书。”世人多从之。称真书为隶书的代表是张怀瓘,其《六体书论》云:“隶书者,程邈造也。字皆真正,曰真书”。之后不少笔墨学儒承袭不替,以示古雅。也有人认为如此称谓容易与汉隶混淆,便称“今隶”加以区别,如明陶宗仪《书史会要》云:“建初中以隶书为楷法,本一书而二名,钟、王变体,始有古隶、今隶之分,则楷隶别为二书。夫以古法为隶,今法为楷可也。”因隶书亦称八分书,故有人又类称正书为今分。虽名称有异,而书体相同。
楷书之名出现较早,最初论书所用“楷”字,皆为本义。老子《道德经·五十六章》“楷式”,王弼注云:“楷,同也。古今之所同,则不可废。”《玉篇》朱谦之注曰:“楷,式也。”《广雅·释诂》谓:“楷,法也。”其可概括为楷模、楷式、正规、标准等意,作为形容词用来赞誉书法水平的高超,可供人师法。如《后汉书》云:(北海敬王睦)“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卫恒《书势》谓“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张芝)下笔必为楷则”。南朝齐王僧虔《论书》谓卫诞“善楷书,汉、魏宫观题署,多出其手。”张怀瓘《书断》总结曰:“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应该注意的是,王僧虔、张怀瓘文中之“楷书”,只是将形容词“楷”与“书”组合为词,也不专指一种书体,但为后来将楷书约定俗成为书体创造了条件。“楷书”专指一种字体,较早见于南朝宋王愔《古今文字志目》中所列“古书三十六种”:“古文篆、大篆……小篆、刻符篆、摹篆、虫篆、隶书、署书……草书、行书、楷书、藳书,填书、飞白书。”不难看出在此王氏是按照字体产生的早晚及衍生关系排列的,其中没有八分、真书之名,而“隶书”、“楷书”并存,且隶书是直承篆书,而楷书在草、行之后,可断定此处隶书、楷书的内涵与现在之说略同。其中楷书当包涵八分书及由其进化而来的真书。考察当时“楷书”之名的产生,可知是从前人用“楷”来形容书法具有示范性而来,脉络比较清晰:西晋卫恒论书有“王次仲始作楷法”之语;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有王次仲“作八分楷法”之论,王愔亦谓王次仲“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法。”其中“楷法”都是对八分书的形容,并在社会上达成共识,逐渐使八分、楷法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偶语。如同一提“沉鱼落雁”,便知是指美女一样。因此,楷法便逐渐的成为八分的代名词,再与书体相联,便简称为楷书。特别是王愔之论,正好为其所列出的“楷书”作了注脚。之后人们运用楷书专指一种字体之名渐多,且付诸王愔之意,如南朝庾元威《论书》所举五十种体的“纯墨”中有“楷书”之名。唐段成式《酉阳杂俎·诡习》云:“大历中,东都天津桥有乞求儿无两手,以右足夹笔写经乞钱。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未曾失落。书迹官楷,书手不如也。”所谓官楷是指官方所要求的干禄楷书,由此始“楷”字也逐渐成为楷书的简称。到宋代,楷书之名得到了明确界定,《宣和书谱·正书叙论》云:“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是也。”清周星莲《临池管见》对于“楷书”别有高论:“楷书须八面俱到,古人称卫夫人、逸少父子、欧阳率更、虞永兴、智永禅师、颜鲁公此七家谓之楷书,其余不过真书而已。楷书者,字体端正,用笔合法之谓也。”周氏把真书中具有楷模作用者称为楷书,将真书之体与楷模作用合而为一,可视为官楷书体之模式也。
真书之名较早见于传卫夫人《笔阵图》:“凡学书字,先学执笔,若真书,去笔头二寸一分。” 传《王羲之题〈笔阵图〉后》亦有“欲真书、行书,皆依此法”之句。卫、王之书论,世人皆定为唐前人伪托,可知唐前便有真书之称。唐张怀瓘所谓隶书(楷书)“字皆真正,谓之真书。”则是其定义之根据,之后真、楷并用,一直延续至今。
正书之名的形成较晚,有一个比较长的酝酿期。《汉书》卷五十三《河间献王德传》载:“从民德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唐初颜师古注曰:“真,正也。留其正本。”颜氏在此只是将“真”训为“正”,并没有直接针对书体而言。后张怀瓘谓程邈之书“字皆真正”也是这个意思,可知正书之名在唐代还没有通行。到宋徽宗时,正书之名大兴,《宣和书谱》卷三专有《正书叙论》曰:“在汉建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法。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是也。人既便之,世遂行焉。……此书即始于汉,于是西汉之末,隶字石刻,杂为正书,若属国《封陌茹君》等碑,亦班班可考矣。降及三国锺繇者,乃有《贺克捷表》,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晋王羲之作《乐毅论》、《黄庭经》,一出于世,遂为今世不赀之宝。”在此对于正书的源流进行大体概括,但没有道出正书名字的由来,只是用“所谓楷书者,今之正书也”加之对应。由此可知,正书之名在《宣和书谱》撰写之前便已使用,其名称的形成与“真,正也”之互训有很大关系,其初也是用来形容书体特点,之后约定俗成为书体之名。宋朝廷所撰的《宣和书谱》不用真书、楷书而用正书之名,当然与社会上流行的称谓有关,但也要深寓朝廷用意。《说文》云:“正,是也。”《尔雅释诂》谓:“正,长也。”可引申为方直不曲、刚健正中、得位正大等义,皆能伸张朝廷意志。至清末康有为对正书源流另有论述,《广艺舟双楫·宝南第九》曰:“《葛君府碑》尤为正书鼻祖。”《余论第十九》云:“《灵庙碑阴》佳绝,其将、军、宁、乌、洛、陵、江、高、州等字,笔画浑穆,大有《石鼓》、《琅琊台》、《石经》笔意,真正书之极则,得其指甲,可无唐宋人矣。”康氏称《葛君府碑》为正书鼻祖与锺繇抗衡,推《灵庙碑》为正书之极则与王羲之争圣,来提高碑学的地位,可谓是用心良苦。
以上所论可以总结出历史上“正书”的三个特点:一是正书之名在历史上便有,大约出现在唐后;二是正书的异称有真书、楷书等很多;三是正书专指现在所说的楷书。二、“正书展”名称小议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历史上“正书”专指楷书已约定俗成深入人心,很难改变。当代人不论在学术研究上还是社会习俗上,毫无疑问地承袭着这种文化惯性。如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的影响特大的习书丛帖,将书法分为篆隶、正书、行草三大类,而正书便是专指楷书。当中国书协举办书法分体展,在“展征稿启示”中明确规定:“正书包括篆、隶、楷三大书体,” 与历来“正书”的定义相悖,使书体的称谓陷于混乱。若定义“正书包括篆、隶、楷三大书体”,那么其中任何一体皆可称为正书,若呼“篆书”为“正书”,信相谁都难以接受,既然名不副实,便失去了定义的意义。从“正书展”是“篆、隶、楷三大书体”的实际情况来看,改“正书展”为“正体书展”会更加准确科学。因为“正体书”即是针对于历史上任何时期的行草体书而言,其不专指一种书体,篆、隶、楷任何一种都可以称之为“正体书”,甚至可以扩大到不是行草书的任何一种书写。这样不但使展览名副其实,又能与历史上的“正书”有所区别,还能与中国文字书法发展史相吻合。
汉文字从定型成为国家诞生的重要标志之时起,文字的书写便有了两种不同的用途:一是作为政令和记载历史的正规书写,是国家机器运转的重要工具,即许慎《说文》所云:“盖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道生’,‘知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也’。”故历代朝廷帝王皆重视正体文字的功用;二是在生活中所运用的潦草、减省性书写。此两种书写相互作用、相互推动共同进化。潦草文字是正体文字产生的母体,正体文字又是草体文字发展的依据。正体文字是国家法令、政治的象征,它体现着严肃、法度、规范、端正、认真,具有冠冕堂皇的示范性;简、草形式的书写,则现体了人们生活中的自由,它一方面搞高了办事、记录效率,另一方也为文字发展提供了由繁到简素材,朝廷通用文字由篆到隶到楷的发展,与草写文字的作用密不可分。正体文字在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字体,先秦的篆书、两汉的隶书及后来的楷书,它们都曾成为政府规定的通行正体文字,且每个朝代都形成了由皇帝、中央政府提倡的规范书写模式,其特点基本上是一致,即字体统一、准确美观、法度完备、易于接受。如大篆《毛公鼎》、小篆《泰山刻石》、隶书《熹来石经》及唐干禄字、宋院体、明台阁体、清馆阁体等,都是不同时期朝廷正体书的代表作。由于中国文字源远流长,朝廷对于字体、书写的法度等问题格外重视,《续通鉴拾补》载:宋徽宗崇宁时尚书奏事,言书学之科弛废,失掉“一道德,谨家法,责在同文”宗旨,此代表了周、汉以来朝廷重视书学的政治、伦理性作用。再者朝廷衙门以法度严谨的端正字体书写,奏事于皇帝代表了臣下的恭敬,历史上因奏章中出现错别字,遭受杀戮、削职、系狱等处罚者大有人在。而对民众而言,正体书则代表了朝廷的正大和尊严。同时官吏们书写正体字必须头脑清醒寻规蹈矩心平气静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容易养成细致耐心不急不燥的作风,有利于朝廷的统治。因此正体书成为古代统治时期文化领域的一大特色。因此将曾被朝廷定为通行书体篆、隶、楷统称为正体书非常科学。
应该说明的是,当代以展览为主要书法创作形式的正体书内涵不断扩大,除篆、隶、楷体书外,还将历史上许多不被朝廷视为正体书者吸收在内,大体可归纳为五个方面:(1)甲骨文,其为当时朝廷正体书的简体字,其只在朝廷内极少的巫师中运用;(2)六国文字,相对于大篆则是讹体,其是诸侯国地域性使用的文字;(3)简、牍、帛书文字,其中大多数是处于隶变中的文字书写;(4)民间的大量刻石,如汉《买地券》、南北朝《造像题记》等;(5)民间契约、记事及抄书等墨迹,其中绝大多数与官方所定义的正体书有所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不学习这些文字书法的原因所在。也就是说,历史上的正体书,应该包括文字和书写两个内容:一是文字正确性,要符合朝廷文字规定;二是书写工整,要讲求符合法度,违背其中之一,难称正体书法。即周星莲所谓“楷书者,字体端正,用笔合法之谓也。”古代提倡正体书者是朝廷,正体书所关联者是朝廷颁布的政令、法律、科举考试及奏章、公文等,其必须具备准确无误美观大方多项内容。现在的正体书创作已经从原来的官方文字中脱离出来,几乎成为纯书法艺术的一部分。首先是文字制度的东西不存在了,只要是篆、隶、楷体的书写,异体、俗体、假错、讹变等样式随意使用,只要是与行草有所区别者,皆可视为正书,具有很大的宽泛性,对推动正书创作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极大的自由空间,因此可以断定,当代的正体书创作,必将会形成历史正体书发展上的一个新的高峰。

《金石探幽》序张金梁
    当代书法经过了三十余年复恢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其标志有二:一是以传统为主线而风格纷纭的书法创作局面已形成,虽然以展览为主要手段的活动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将书法沦落为海报广告,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书法界有识之士们的不懈努力,以及书法艺术本身发展所具有的拨乱反正性质,不久的将来会创造出时代书法的高峰;二是书法研究受到了社会的普遍重视,随高等院校书法学科的建立,书法研究散兵游勇局面大为改变,一支由院校培养出来的书法理论家为骨干力量的队伍不断壮大,在书法研究的内容、方法、深度、规范等方面,皆有所突破。其中吉林大学古籍所培养出来的一批研究生,又成为特受书坛重视的生力军。
    一九九四年著名书法家、学者丛文俊先生于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创建书法文献研究生点,首届考入的硕士生有全日制二人,应用型在职读研者多人,二者分别授课,故有“正规军”与“游击队”之戏喻。生泉兄为前者,后者如我等则羡慕不已,相逢时便造访讨教于寝室,闻其娓娓倾谈,收获良多。
生泉兄本科毕业于国内闻名专业吉林大学考古系,深厚的国学基础和广博的文史知识不言而喻。读研后如鱼得水,以其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执着追求精神,学业上突飞猛进。丛先生学问为世人所称,特重视对地下新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尤以先秦书法史闻名于学术界,根底浅薄如我者对此深奥知识视为畏途,而生泉兄则能游弋其中乐此不疲,且毕业后仍沿此途登攀不懈,成果斐然,为世睹目。近日生泉兄发来大著《金石探幽》文稿一部,为近年来研究成果之精华,分书法史论、燕赵书法史话、书法研究与方法、金石丛话四部分。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广博的书学知识、深邃的考证功夫、严密的逻辑推理、娴熟的文体笔法,无不体现着一位年青学者的聪明才智,令人欣佩不已。于此也可以看出,其已从原来的纯书法史研究脱出,向书法理论及金石学等方面深入探索,多维思考立体发展。而关于燕赵书法之研究,无疑又为光大家乡书法史做出了可喜的贡献。
    当代书法研究,在丰富多彩成果累累的背后,不论从内容上还是方法上,比之文学、美术、音乐等艺术门类,还略显幼稚单薄。诸如书法史的研究怎样从纯作品的解读中脱离出来,将其置于社会大背景中(政治制度、人文关怀、社会习俗、地域特点等)去审视,寻找出还原书法本体精神的钥匙;书法美学的研究怎样避免西方概念化泛滥,用传统文化精神建立起符合民族审美情怀的坐标系;书法理论研究怎样从历代书论中抽绎升华,去表现当代人对书法的理解以及所赋予的精神内涵;书法技法研究如何从现在的书法工具以及人们的书法观念入手,构建新的技法体系,这些都是学术界有待于深入探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尤其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当代书法研究受创作的影响,奇谈怪论的表面文章泛滥成灾,模仿抄袭及流行文风此起彼伏,这会影响书法研究的健康发展。于此,我们读一读生泉兄之大著,相信可从中获得诸多借鉴和启迪。
生泉兄年时值风华正茂挥斥方遒之年,我们期待着他,有更多的力作面世。

黄晓丹 发表于 2010-9-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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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丹 发表于 2010-9-1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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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丹 发表于 2010-9-1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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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跟党 发表于 2010-9-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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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愚人 发表于 2010-9-24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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