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镸安 发表于 2009-3-30 11:25

陕西省书协颁布首个全国书法行业内维权条例

——陕西书协与西安书院门画廊老板共商诚信


28日,书院门的“关中书苑”里,陕西省书协权益保障委员会2009年度工作会议暨书画经营联谊会召开。“订立省书协权益保障委员会暂行条例,是以引导为主,对稳定和发展书画市场做出我们书法界自己的努力”,省书协副主席兼秘书长王改民如此概括昨日的议题。

设条例不仅仅是个“君子协定”

省文联副主席、省书协主席雷珍民,省书协副主席王改民、邱宗康、魏良、陈建贡等,与部分书画经营者、收藏者就如何繁荣书画市场进行了探讨,省书协将从民间的角度,考察并颁授一批文化品牌意义上的“诚信画廊”。

雷珍民称出台暂行条例,是引导而非强制,愿双方“要交流不要合流,要互利不要互谋”,不能“合流”去干一些损害爱好者和收藏者的事情。

对此,经营者也颇有感慨,一位书画经营者表示:“这个暂行条例对我们经营者也有约束”,比如提到不诋毁、攻击别人,如果有消费者来买某人的字画,如果店里没有,就一定要如实相告并推介,绝不因为没有此人作品而去不负责任地‘砸’。”陕西书画艺术研究院院长李浩也提到了一些书画家令人匪夷所思的“自我否定”行为,个别书画家存在着对早期不很成熟的艺术品与自己以前免费送人的艺术品不认可的情况,这些都提高了书画鉴定的难度。

书画家将给经营者授“诚信画廊”

与会者也表示,书院门一度频繁更换店主,除了其他原因外,因诚信问题而引发经营危机,占了绝大多数。因此,省书协决定,今年将通过考察摸底,给一些诚信经营的画廊授予“诚信画廊”称号,代表业界给一些长期坚持诚信经营、在业界有美誉度的经营者进行肯定。

对于市场上多年赝品不绝的情况,与会者认为,从各种渠道汇总的信息,书院门在规模上已超过了北京的琉璃厂,成为书画作品的一大集散地,而在造假方面,千万不要变成北京的潘家园,成为制假贩假的代名词。

省书协将代表业界颁授“诚信画廊”荣誉奖牌并吸纳其为权益保障委员会荣誉委员的设想,也得到与会一些经营者的热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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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叶 发表于 2009-3-30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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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榜书痴 发表于 2009-3-30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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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09-3-3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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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秦汉 发表于 2009-5-3 10:20

陕西书法家应该在全国书坛上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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