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科 发表于 2010-9-29 15:18

记者在记录册上看到:2008年,获奖26次;2009年,获奖23次;今年以来,已经11次。
“以前,我是看到比赛就想投稿;现在,我学会了选择,如果需要交参赛费的比赛,我基本上不参加了。”王建业说。
凭着扎实的功底,王建业成为书法比赛的获奖大户,并成了中国书画家协会理事、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他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开家网店销售书法作品,能改善生活和“以艺养艺”。

李科 发表于 2010-10-17 00:44

书学渊博,受益匪浅,书作追求雄强,厚朴,奇崛,赏心悦目!

阎仁杰 发表于 2010-11-3 14:37

中国书法在传统上十分强调功力。在草书创作中,这一点体现得尤为突出:快速移动的笔触,随机处理的形象,情绪的流动、想象力的发挥……这种种因素在刹那间迹化,确实需要作者对毛笔具有极端微细而且敏感的控制力。这一切只有在严酷的训练之后才能做到,而且永无止境。
    在王老师近来的书作中,笔触内部的细微变化确实有了更好的体现,并且其作品也由此展现出了更为天真烂漫的风貌。但在这条路上我们所看到的,永远是面前的层峦和叠嶂,以及脚下时有时无而朝向天边的道路。

苏莹 发表于 2010-11-28 19:14

为了名和利,当然首先是名。任何一项活动,都是通过参赛来获得**的认可的。可是任何比赛都是有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客观和公正。这样比赛就可以奖溢先进。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引来很大的副作用。

书法家协会这个名称通过参赛来确认,从逻辑上也是能够成立的,可是由于参赛缺乏严格和认真,程序不够严密,除了客观的因素,也还有**因素,比如F•B。
还有不通过参赛,也能获得这样的荣誉,于是国展就变成这个样子。

阎仁杰 发表于 2011-1-17 11:55

书法艺术人人可为,当代社会体现了这种观点。所以我看到更多的“明星”、更多的“退休干部”、更多的“作家”来从事书法艺术的创作,但是在创作之上的理论阶段,我尚未看到他们的身影。说明书法艺术的“创作实践”人人可为,但是书法艺术的“理论研究”却未必能够人人可为。书法是美学与文字学、史学等的结合表现,不是单纯的技法决定其艺术价值的。

苏莹 发表于 2011-3-31 17:41

西安市职工书画家协会举行首届理事大会
职工文化事业的发展阵地在基层,受众是广大职工群众。
职工书协、美协以职工的文化组织为定位,开展的每一项活动都将把企业和职工放在首位,面向基层,服务职工。把最优秀的文艺作品奉献给一线职工,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成果鼓舞职工,激励职工,让职工群众得到精神的享受和心灵的愉悦。

曹毅光 发表于 2011-5-12 13:10

书法当要通于自然,服于大道,个性太强不要为之,但不可无性格。本人认为,无外乎一气、两仪、三才、四象、五行、六合、七星、八卦、九宫而已。但确实极难做到。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书道至繁,书道至简!
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把笔抵锋肇乎本性。刀圆则润势疾则涩;紧则劲险则峻;内贵盈外贵虚;起不孤伏不寡;回仰非近背接非远;望之惟逸发之惟静。敬兹法也书妙尽矣。

曹毅光 发表于 2011-5-12 16:42

长海无浪江山静
墨潮有声天地惊

代宇雷书法 发表于 2011-5-14 12:19

曾游长海竞豪雄,
今返墨潮赞诗仙。

程利书法 发表于 2011-5-15 18:05

本帖最后由 程利书法 于 2011-5-15 18:11 编辑

王老师----三秦大家当之无愧!!!!{:1_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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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墨潮09三步斋----王强先生自作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