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邦 发表于 2008-11-29 21:18

em1 有什么不可以?您喜欢您来买嘛.您应该高兴吧.   您听说过没钱的义乌老板吗?要靠卖几张破字过日子?

陈建邦 发表于 2008-11-29 21:22

em4 拍卖是尊重作者,否则在垃圾桶里.您应该更高性.....捡拉.....em4 em4 em4

马腾飞 发表于 2008-11-29 22:09

关注中

face9 face9

微石 发表于 2008-11-29 22:25

em4 em4 em4

落榜书痴 发表于 2008-11-29 23:43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莲叶居士 发表于 2008-11-30 21:26

何不弄到网络上来拍一下呢em4

凌寒独开 发表于 2008-12-1 02:44

某评手说得好!!“这也太有点欲盖弥彰了。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书法即便不值这个价,拍卖方也应该把它的起拍价顶的高高的,不要以为薄利就多销了,不会。看似你打破了书家高位的坚冰,其实拍卖方把书法的艺术价值和不可再生性给抹杀了,人们要求的是一种被认可、被注重的意义,而不是可能二百五被卖掉的窘境......”em1

洗砚斋主 发表于 2008-12-1 04:49

喜欢检漏的朋友们好上了呀

落榜书痴 发表于 2008-12-1 23:14

em24 em8

1234kemal 发表于 2008-12-2 06:35

估计只是为引人注意的,要不这样怎么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呢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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