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邦
发表于 2008-11-29 21:18
em1 有什么不可以?您喜欢您来买嘛.您应该高兴吧. 您听说过没钱的义乌老板吗?要靠卖几张破字过日子?
陈建邦
发表于 2008-11-29 21:22
em4 拍卖是尊重作者,否则在垃圾桶里.您应该更高性.....捡拉.....em4 em4 em4
马腾飞
发表于 2008-11-29 22:09
关注中
face9 face9
微石
发表于 2008-11-29 22:25
em4 em4 em4
落榜书痴
发表于 2008-11-29 23:43
em22 em22 em22 em22 em22
莲叶居士
发表于 2008-11-30 21:26
何不弄到网络上来拍一下呢em4
凌寒独开
发表于 2008-12-1 02:44
某评手说得好!!“这也太有点欲盖弥彰了。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书法即便不值这个价,拍卖方也应该把它的起拍价顶的高高的,不要以为薄利就多销了,不会。看似你打破了书家高位的坚冰,其实拍卖方把书法的艺术价值和不可再生性给抹杀了,人们要求的是一种被认可、被注重的意义,而不是可能二百五被卖掉的窘境......”em1
洗砚斋主
发表于 2008-12-1 04:49
喜欢检漏的朋友们好上了呀
落榜书痴
发表于 2008-12-1 23:14
em24 em8
1234kemal
发表于 2008-12-2 06:35
估计只是为引人注意的,要不这样怎么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呢e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