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害灵 发表于 2008-11-11 13:32

浅论书法艺术的审美特性

书法要变为艺术,成为雅俗共赏的审美对象,我以为需要两个最重要的因素。
      一是书法艺术的形式美感,即所书写的汉字应该在结构、线条、力度、动感、气韵和对称等等方面具有给人身心和情感愉悦的视觉因素,并且这些因素不是单一呈现的,而是融为一体的,这是一个空间有限的领域,因为其有法则规矩的限制。
    其二就是汉字线条自身的意蕴问题,意蕴包含了时代的审美风尚、个人的思想情感,人格个性以及对文化的态度等等,那是一个可以无限开拓的领域,因为需要人用自己的思维、情感和理想去追求、探索和思考,有时还要用人的生命去坚守,“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任何人都只可能开辟出新的领地,但不可能走到意蕴的尽头,仅得窥其一斑而已。
       前者需要书写技术的支持,尤以笔法为重,后者需要才学和思想情感的维系。缺一不可。因此可以说,要造就书法艺术,你既要有技术上精益求精的磨练,以便你的线条能够装得进意蕴的东西,更重要的你还要是一个有独立探索精神而且内涵丰厚的人。否则你的书法仅仅是“花瓶”代名词。孔子所谓文质彬彬,庄子所谓解衣磅礴,大概即指此而言。
      但书法艺术更有趣的地方还在于,后者的要素无论怎样宏大幽微都需要通过前者的形式才能得以呈现,二者备彰,艺术的审美特质才得以确立,就像一盘菜,色相再好,吃不出味道,恐怕也不会有胃口,人的眼睛同样具有品尝的功能。这有点像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因此对于艺术家来说,无疑需要两相修炼,先求技术上的精益求精,然后让你的线条变成克莱夫·贝尔所说的“有异味的形式”,最终或许才能舍舟登岸,升堂入室,求得艺术之正果。否则,人家凭什么喜爱你,凭什么把你的东西当做令人愉悦的美感对象?
      然而可悲的是,现在的许多“艺术家”视名利金钱为生命,不顾一切以求之,当然不自觉把这些东西带进线条里,让人看了觉得油滑、臊臭、猥琐、屈膝、犹豫、迟疑、卑屈……总让人有些恶心。试想,谁会对恶心的东西赞叹不已呢?当然只有那些比所谓艺术家更恶心的人了。
      如果你想成为一个艺术家,不妨用这两条掂量一下自己。

灭害灵 发表于 2008-11-14 10:32

以上仅就书法家而言,其实书法家创造书法艺术,并不是为了孤芳自赏,他渴望得到公众的认可,希望将自己的美感体验传达给别人,让他人也获得一种审美的愉悦,或者让他人藉作品的引领,开显出自己的审美领域。好在书法艺术的物质载体是大家时时刻刻都离不开的汉字,这使人们对书法艺术美感的认同和评价具备了广阔的的基础。所以书法艺术的美感形式和内蕴最后需要交给社会来评判,由不得自己或圈内的几个人说了算。然而可悲的是,许多书法家为了求得社会的认同,不惜花大价钱借助媒体来误导观众,以求一时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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