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古斋主人 发表于 2008-10-9 15:56
好文章顶一个。em10 em10 em10弓长口鸟 发表于 2008-10-9 16:07
玩个球啊。。。。。。清心堂主阿彬 发表于 2008-10-9 21:24
em1 em1 em1耕砚斋主人 发表于 2008-10-10 14:01
仁龙老弟有感而发,恐怕玩书法的朋友大多也这么想,好文章!em1 em1 em1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08-10-10 16:54
em1 em1三溪野樵 发表于 2008-10-10 18:03
说的好呀,兄弟,这是书法的悲哀呀养石轩 发表于 2008-10-10 18:22
em1 em1 em1 em1了无痕 发表于 2008-10-10 18:27
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啊?老布 发表于 2008-10-10 23:03
书法的悲哀,书法人的悲哀。原野2 发表于 2008-10-11 23:51
已拜读。我们大家都应为弘扬书法这一国粹而鼓与呼啊。